水库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
主要适用范围为小型水库
其包含了
行政责任人、技术责任人、巡查责任人
防汛行政责任人(总负责)
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。
主要负责: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;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;落实巡查管护、防汛管理经费保障;组织开展防汛检查、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;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;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。
防汛技术责任人(技术指导)
多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、水库主管部门、水库管理单位(产权所有者)技术负责人担任。
主要负责: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;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;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;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;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;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;指导应急预案编制,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;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。
防汛巡查责任人(前沿哨兵)
对于有管理单位的,防汛巡查责任人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担任;对于无管理单位的,由水库主管部门或负责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,或督促产权所有者落实。
主要负责:大坝巡视检查;做好大坝日常管护;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;坚持防汛值班值守;及时报告工程险情等。